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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分析作為我們考試的??純热?,所使用的數據材料大多來自于真實的社會統計情況,在統計局的相關網站我們經??吹街T如價格指數、就業人員工資總額指數等此類指數的相關概念,那指數到底是什么含義呢?會如何進行考察呢?接下來由中公教育老師分享資料分析中關于指數的考察內容。
一.理論鋪墊
(一).指數的定義
通俗來說,按照現期指標實際值與基期指標實際值的比例關系,來計算出現期指標的數值相當于多少,此數值即為指數。我們通常將某一統計指標的上一時期的數值看作“100”表示。即:現期實際值/基期實際值=現期該指標的指數/100
(二).指數的應用
1.判斷實際值的增減性
指數>100:現期值比基期值大,有所增長;
指數=100:現期值和基期值相等;
指數<100:現期值比基期值小,有所減少。
2.利用指數求倍數
現期實際值是基期實際值的倍數,即:現期實際值/基期實際值=指數/100
3.利用指數求增長率
增長率=(現期實際值/基期實際值-1)×100%=(指數/100-1)×100%;
也可以簡單記為(指數-100)%。
4.指數作差求幅度變化
指數作差,即增長率的變化,讀作百分點。
二.例題
【例題1】
問題①:2018年8月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比2018年7月低。(判斷正誤)
問題②:2018年3月北京市二手住宅銷售價格比2018年2月高。(判斷正誤)
問題③:2018年12月北京市二手住宅銷售價格比2018年9月低。(判斷正誤)
【答案】①:錯誤;②:錯誤;③:正確。
【中公解析】所給材料的標題為銷售價格環比指數,即把上個月數字當做100。
①表中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8月指數為100,代表與7月數值相等,故錯誤;
②表中北京市二手住宅銷售價格3月指數為99.8,代表比2月數值低,故錯誤;
③表中北京市二手住宅銷售價格,10月、11月以及12月的指數均小于100,說明逐月遞減,即 12月數值比9月低,正確。
【例題2】2016年上海市新建住宅銷售價格指數為127.0(以上年價格為100),其中,商品住宅價格指數為132.8。
問題:2016年,上海市新建商品住宅價格是2015年的多少倍?
【答案】1.328倍
【中公解析】材料給出2016年商品住宅價格指數為132.8,即上年同期商品住宅價格指數為100,所求的2016年是2015年的倍數為132.8/100=1.328倍。
【例題3】2018年,山東省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為102.5,其中城市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為102.4,農村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為102.7。
問題:2018 年,山東省城市居民消費價格比去年同期增加了百分之幾?
【答案】2.4%
【中公解析】所求為2018 年山東省城市居民消費價格的增長率,在已知指數的情況下,所求為(102.4-100)%=2.4%。
【例題4】
問題:2011年,居民消費價格增長率比2010年上升了多少?
【答案】2.1個百分點
【中公解析】所求為2011年居民消費價格增長率比2010年上升了多少,即為求解增長率的變化,指數作差即為增長率的變化,結果讀作百分點,所求為105.4-103.4=2.1個百分點.
通過上述例題的解析,對指數的考點應該能有一個認識,我們需要理解清楚指數的基本定義以及學會如何通過指數得出題干所求的結果。各位考生在以后做題中需要多加練習,熟練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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