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法中高頻率考察行政訴訟,在行政訴訟中管轄和被告的確認考察的尤為多,因此本文中將就其有關知識點做出匯總。方便大家進行總結記憶,以下是相關知識點介紹。
一、行政訴訟的概述
1.行政訴訟是法院應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請求,通過審查行政行為合法性的方式,解決特定范圍內行政爭議的活動。
2.受案范圍: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造成侵害的具體行政行為。同時可附帶審查規章以下的部分規范性文件。
二、行政訴訟的管轄
行政訴訟的管轄可分為兩大類: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可將其看成數學坐標系,從橫軸、縱軸兩方面確定有管轄權的法院。
1. 級別管轄
一般:基礎法院
特別:中級人民法院的管轄權
被告為國務院各部門;被告為縣級以上政府;各級海關處理的案件;本轄區內重大復雜案件
2. 地域管轄
一般:原告就被告。
特殊:地域管轄
經復議的案件→原機關所在地法院or復議機關所在地法院管轄。
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不服提起訴訟→被告所在地法院or原告所在地(戶籍地、經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法院管轄。
因不動產提起訴訟→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三、行政訴訟被告的確認
1.兩個以上行政機關作出同一具體行政行為的,共同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共同被告。
2.經復議的案件:
復議機關決定維持原具體行政行為的,作出原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和復議機關是共同被告;復議機關改變原行政行為的,復議機關是被告”;“復議機關在法定期間內不作復議決定,當事人對原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應當以作出原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為被告”。
3.由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所作的具體行為,該組織是被告。
4.委托某一組織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委托的行政機關是被告。
5.行政機關的內設機構、派出機構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該行政機關是被告。
【試題再現】我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下列事項提起行政訴訟時,人民法院不受理的是:
A.公民于某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給自己撫恤金
B.某工廠認為市場監督管理局在進行突擊檢查時損毀了一些精密儀器,侵犯了自己的財產權
C.公民小李不服某民政局作出的關于機關工作人員高某的任免決定
D.某工廠不服相關行政部門對其作出的責令停產停業處罰
【答案】C。解析:《行政訴訟法》第13條規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下列事項提起的訴訟:(3)行政機關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任免等決定。”故本題答案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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